8月8日,释永信徒弟,曾为少林寺四大金刚之一的武僧总教头释延鲁,与少林寺原僧人和员工等人,一同来到北京,准备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材料,实名举报释永信“十宗罪”。这是自神秘举报人“释正义”出现以来,释永信面临的最为正式的一次举报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包括释延鲁在内的进京举报团已从五人增加到七人,其中更有释永信贴身侍者。举报团称已把最新材料上交至中国佛教协会和国家宗教事务局,这几日还在向其他有关部门陆续递送。举报团还向记者首次提供了有释永信名字的银行交易凭证等证据,释延鲁称释永信向他个人索取财物就高达700余万。
首爆释永信索取财物凭据
此前,释正义爆出2004年释永信和情妇刘立明因一起经济纠纷闹翻之事,起因是一批佛像的货款结算。释延鲁声称,他全程参与了这场纠纷,释永信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,称刘立明敲诈,警方随后开展了调查。“后来刘立明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有关她和释永信发生性关系的证据。”释延鲁说,之后,释永信答应赔付刘立明300万元,其中200万是释永信向他索要的。
释延鲁称,除此之外释永信还多次向他索取财物。其中一次是2006年9月11日,释永信让司机庞超找他买辆奔驰商务车做接待,于是他在河南华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19万的奔驰。后来又让庞超拿着购车发票,由他签字后向寺院财务报销,但报销款并没有还给释延鲁,而是据为己有。“释永信不但白得了一辆车,还侵吞寺院资金19万。”
记者看到,2006年9月11日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电汇凭证上,释延鲁所在的嵩山少林武僧团向河南华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了22万元。14日对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退回3万。
释延鲁称,释永信利用寺院的招生办公室多次向他索要财物,释延鲁向记者提供了凭证。释延鲁称,2010年2月初和2012年1月,释永信借使用少林寺房屋为由,要求自己给钱。释延鲁分两次向释永信的个人账户各支付了100万。2012年底,释永信再度要求他支付200万元,释延鲁拒绝支付。
而释延鲁提供的证据中,确实有一张2010年2月9日释永信的银行转账开卡凭条,金额是100万元。同一天,释延鲁有一张100万元有“贷”款字样的银行票据。
2012年1月20日,一个叫陈永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,向释永信的账户转入99万元。26日还有一张一万元“领据”,标注为少林寺租金。另外释延鲁还有一张80万的借据,借款人是胡居明。释延鲁称该人是释永信表弟,在寺院做财务工作。